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宣传在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树立行业时代楷模,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六届全国律协第十次常务理事会决定,开展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下称为“双优评选活动”),并发出 《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我会根据通知要求,于3月份开展了该“双优评选活动”的初评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省律协党委经研究成立了评委会和考核组。
考核组于4月份对各地推荐的、符合参评资格的5家律师事务所和21位律师进行审查和考核。
评委会于6月14日在福州召开评委会会议,根据全国律协该“双优评选活动”的《通知》和《补充通知》进行认真评议,经评委会民主投票选出福建省推荐参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候选单位和“全国优秀律师”的候选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08年6月14日—2008年6月28日,为期15天。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看法。 |